恩施发护士资格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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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护基本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 军籍的护士大多是军队医学院校毕业,分配到基层医院(师以下的野战医院)和卫生所的,不会从地方招收医护人员。
扩展资料:
护士条例
1、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3、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4、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5、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工作。
6、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
1、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网上自行打印,时间为7月28日-10月31日。
2、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最新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将于九月中旬后、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下发。
3、2022年护士资格证:一般是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左右由报名地卫生局办理或发放(如果在学校报考的,多由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和发放)。
4、2022年护士执业证:注册时间各地不同,各地每年有1-2次统一注册时间,一般为10-12月份或3-5月份左右,具体留意当地卫生局。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22年开始正式实施的。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通过护士执业考试之后,通过考生需凭考试成绩单到报考所在地卫生局领取护士资格证书,之后凭身份证、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护士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完成最后执业护士的注册。护士资格证书证书一般是考试结束后半年左右发放。也就是大概在年底的时候。而且各地还不太一样,有的地方是自己去卫生局领,有的地方是医院统一领取。
护士资格证领取时间各地不同,一般在考试通过后半年内领取,大约是考试当地的12月左右开始领取,有些晚的地方卫生局会第二年在3、4月份发放,敬请关注工作医院或当地卫生局,医学考试在线网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全国各地护士资格证领取。
拓展资料: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22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参考资料:
护士资格证—百度百科
扩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工作。
第六条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