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护士注册资格证
最新回答
变更需要的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备案。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陕西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统一印制。
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陕西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陕西。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销之日起满2陕西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陕西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教学医院,是指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有承担护理临床实习任务的合同关系,并能够按照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医院。
综合医院,是指依照《医疗机构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医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陕西5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备案。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陕西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统一印制。
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陕西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陕西。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销之日起满2陕西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陕西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教学医院,是指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有承担护理临床实习任务的合同关系,并能够按照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医院。
综合医院,是指依照《医疗机构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医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陕西5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备案。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陕西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统一印制。
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陕西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陕西。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销之日起满2陕西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陕西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教学医院,是指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有承担护理临床实习任务的合同关系,并能够按照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医院。
综合医院,是指依照《医疗机构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医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陕西5月12日起施行。
2022年8月20日,高中毕业后,想做护士的何晓禹进入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就读。2022年12月15日,护士执业资报名通道正式开启。然而,直到报考的前一天,何晓禹都没有收到学校的任何。
随后,她联系了同学,又按照学校的要求打印了网上的报名表,但当她们上交了这些表格后,却收到“无法审核,不能参加考试”的回复。
“现在班里十多个人都没有报考资格。”何晓禹说,学校曾承诺可以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目前,她还在陕西航天医院实习,对于去留只能依靠学校的说法,而现在自己的家长和学校方面还在商谈。
对此,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在2022年12月27日及12月29日发布了说明。该校解释,这些学生为高中毕业生生源,无法报考的直接原因是其报考成专护理专业前,没有护理等医学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背景。除此之外,其他的学生均为能报考护士资格证的中专毕业生。
记者查询了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其中第十二条显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说,就读3年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的何晓禹,并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这些学生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需要有相应的中专毕业证明。
和何晓禹出现同样状况的学生,还有15名,她们都是高中毕业后来到该校该专业就读。记者联系陕西航天职工大学,该校招生部门和学生处均表示,这批学生均就读于成专班,学校无法给该类学生报名。
但据何晓禹反映,在此之前,她的学长学姐们却没有出现此类状况。是否有同为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曾经顺利报名护士执业资?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教务处一名不愿露面的老师曾向西安广播电视台透露,以前不少成专学生在其他全日制中专院校注册学籍后就可以报考。“但今年出台规定严格电子学籍,不能‘双跨’注册学籍,所以这批学生受到影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何晓禹的班主任以及入学时的招生老师,均未得到回应。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官网显示,该校经国家批准成立,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一所设置的公办高等院校。目前,该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本科、大专,工程硕士,研究生等办学格局”,同时招收中职、高职及成教生源。针对该护理专业,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表示,该校只有成专班,并没有相应的中专和中职教育。
2022年年底,、国家卫生以及国家曾发布《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第一条“进一步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中显示: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由征求国家卫生同意后审批,且只允许招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其中自学考试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
同样,在《2022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8条也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何晓禹告诉记者,2022年8月20日,她正式入学,不久后就拿到了学生证,而在10月才参加了全国统一的成人高考。第二年3月初,陕西航天职工大学为她注册了学籍。
对此,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到该校学生处处长周尊京,他表示,这批学生8月入学,是为了参加学校在全国成人高考前的统一培训。而对这些大专学生是否需要进行所谓的“双跨”学籍注册,周尊京并未回答。
根据《2022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持相关证件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照相、身份证照片采集及报名信息确认表复核签字等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周尊京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表示,经了解,学校在学生报名资格时存在失误。而学校称,需要进一步调查相关情况。周尊京还表示,在招生过程中,没有老师对能为学生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证一事进行承诺。
在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的声明中,该校表示其不存在欺学生的行为,“但学校未主动告知报考护士资格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存在过失”。
据媒体报道,目前,陕西省教育厅已发函要求解决该问题。陕西航天职工大学也表示,正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多次召开校务会研究此事。该校声明中提出解决措施:此部分学生需要选择转专业的,学校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学生如要自愿退学的,学校将退一年学费。
按照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的招生简章,该校学费每年5500元。虽然学校表示愿意赔偿,但这些学生和家长仍觉得难以接受。“要么在学校里转个专业从头再读,要么自动退学,5500元能换来3年的时间吗?”何晓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