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护士资格证去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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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
2、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
3、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
4、一般护士注册3、4月份及11、12月份可以办理。
注册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小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用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汇总表(信息产生)。
注册程序
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医疗卫生机构制表、初审材料→录入信息→送市卫计委窗口→资料→报省卫计委[收起]
通常 各地卫计委/卫计局在发布 合格证明领取之后会另发详细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保管 好护士资格分数 单、合格证明和实习手册,多关注当地卫计委/卫计局动态,依照 中的注册门槛 预备 相关材料 。通常 注册门槛 的材料 如下:
(1)护士执业注册请求 审核表;
(2)请求 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请求 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数 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请求 人6个月内安康 身体检查 证明;
(5)医疗卫活力 构拟聘用的相关资料 。这是关于 曾经 过关考试,护士资格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的解答。828
而目前护士执业证都需要进行电子化注册,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
具体注册时间建议留意当地的卫生局官网,开始注册的时候会在官网公布的。
不需要。
主治医师资格证书是不用去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是一种临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证书。主治医师属于卫生资格类考试,卫生资格类考试通过后只有资格证,是不用注册的,所以主治医师考试通过后会拿到一个主治医师资格证是不需要注册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与国家电子化注册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要注册医师资格证书,必须按要求在医师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医师电子注册都是当地医院接到市卫健委医政科,个人端注册,然后医院员审核后是市级审核,省级审核通过后,个人2级医院以上的体检单还有医院副本复印件注册文件,去当地办公大厅卫健委窗口办理执业医师证书或者助理医师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一般是次年3-6月左右,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全面实施
申请变更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医疗机构护理部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的签字、护理部的盖章、医院公章,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医院公章,要求说明现从事岗位);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定要先在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签字、盖章,然后再去原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签字、护理部盖章
4、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仅需省(区)外护士变更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提交)
变更流程
1、跨省(区)变更
省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最后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省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卫计委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信息(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2、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信息(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