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资格 执业注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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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状态在册表示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领取护士资格证后,可以注册护士执业证。
护士执业证是上岗证书,代表护士可以在相应岗位上执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证书注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 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备案。
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应当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省内变更。
(1)本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换《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机关”一栏注明新的执业机构名称即可。
(2)跨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不属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应先到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执业机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审核。
持原注册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到拟执业机构、执业地点的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不收回,号码不更改,在“注册机关”一栏注明新的执业机构名称即可。原注册机关和拟注册机关分别在注册软件上注明申请人变更信息。
2、跨省变更
(1)出省变更
①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原注册机关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存档1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
②注销注册。原注册机关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注销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发证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以后收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申请人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获得新《护士执业证书》。
(2)入省变更
(1)注销注册。申请人在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的注销。后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保持执业年限的连续性。
(2)申请变更。申请人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机关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提交首次注册规定的第3、4、5、7、8项材料审核。
(3)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有的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注册。
护士进修、学术交流和承担卫生支农等活动,不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的程序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在省内公开发表的报刊上予以。提交刊登的报刊、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照片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申请补证手续。
补办证书的原则是补办遗失的相应证件,其证书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如补正本,则在发证日期后标明“原证遗失、补发新证”字;如补副本,则在注册栏的备注项填写“原证遗失、补发新证”,以示与原证的区别。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22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护士注册
可以的。
一、出省变更
1、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原注册机关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存档1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
2、注销注册。原注册机关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注销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发证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以后收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申请人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获得新《护士执业证书》。
二、入省变更
1、注销注册。申请人在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的注销。后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保持执业年限的连续性。
2、申请变更。申请人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机关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提交首次注册规定的第3、4、5、7、8项材料审核。
3、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有的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注册。
扩展资料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护士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