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变更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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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资料:
(一)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受聘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
*在外省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还须提交外省卫生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到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还应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粘贴在A4纸上,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二)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
*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中华人护士办法》《办法》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变更注册(分为入省、出省和省内变更注册三种):
1、入省变更注册:除提交首次注册第2至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⑴《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⑵《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出省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新的5寸软盘。
3、省内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和《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需要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体检证明、护士变更审核表、聘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盖章复印件)、职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原单位解除聘用证明、招聘小二寸(白底彩照)
就这些了,如有不懂得可以向原单位或现在的单位咨询,相关的医务科都明白。
希望此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您可以咨询一下变更地的卫生局了解详情。
护士执业变更流程
一、申请执业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医院公章,要求说明现从事岗位);
7、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9、继续教育学分(两年)
二、申请变更执业注册
(一)需要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医院公章,要求说明现从事岗位);
4、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仅需省(区)外护士变更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提交)
6、继续教育学分(两年)
(二)注册流程
1、跨省(区)变更
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向拟职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盟市卫生局提供注册材料,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信息(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2、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盟市卫生局提供注册材料,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信息(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