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护士未取得资格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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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条件
1、护士资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2、护士执业证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和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作用区别
1、护士资格证是职称证书,关系到护士工作之后的职称级别、待遇等。
2、护士执业证是上岗证书,代表护士可以在相应岗位上职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三、获取方式
1、护士资格证可以通过每年一次的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不需要注册,只需在报考地卫生局规定时间内领取。
2、执业证是当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后,带着成绩单、资格证、学历证书等,由工作所在医院统一上报到市卫生局,再到省卫生厅注册后,返发给各位护士的(一般也有直接保留在医院的)。
先有资格证才能注册执业证。
四、获取时间
1、护士资格证:先发护士资格证,一般是考试结束后半年发放,也就是大概年底左右,详情可以关注各地的卫生局。
2、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注册时间一般是9、10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也就是说护士执业证下来时间比资格证晚几个月甚至半年。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办法》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有了养老护理员资格证,在如今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养老护理员将是一个就业前景好、职业发展空间较大的新兴职业。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通过进行养老护理培训,才有利于解决养老和护理人才缺口,还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上岗就业。
拓展资料:
一、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领取护士资格证后,可以注册护士执业证。
护士执业证是上岗证书,代表护士可以在相应岗位上执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法律规定: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九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法律规定: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只有护士资格证,没有护士执业许可证是不能在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需要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之后才可以在医院当护士。
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护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