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由什么单位审批
山川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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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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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的一种,学校里的教授,医院里的专家也是国家职称的一种!中级经济师是由人事部和相关专业部门负责考试。在每年11月份左右考试。通过的考生,会在3-6月份领到由地方人事考试中心发放的资格证。
这是国家级别的考试,中级经济师是全国统一考试,和单位的评定不同,一旦考上,全国通用,你在任何单位都是中级经济师,不会因为单位改变而取消职称。职称的作用有很多,比如可以参加一些采购、投资评审、财务审计、工程招标等活动。
中级经济师拥有国家给予的待遇,如果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那么国家就有了相关待遇规定,工资要涨多少,有多少补助,哪些单位的岗位必须由拥有该职称人员担任等。
二、什么是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含金量还可以,中级考试有一定难度,所以前景也不错的。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机会在众多会计人中脱颖而出,在职位晋升方面有机会成为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骨干,持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将会成为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一、行业内广泛认可的黄金证书
会计中级职称证书是财会行业的顶级证书,财会行业高端人才,专业水平当仁不让,社会地位极高。会计中级职称证书不仅是你能力的象征,更是你升职加薪的砝码。
二、会计市场存在很大缺口
数据表明,截止到2022年年底,我国企业有4100余万家,但是拥有会计职称人才总计才637万,其中初级443万人,中级180万人,高级14万人,小伙伴们不要着急去抠细节,单从数据来看,市场缺口之大可想而知,我国培养的高层财务人员还不及会计总人数的30%,中级会计师市场缺口还是非常巨大的。对于财务管理型岗位来说,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高端人才却千金难觅,一张从业或者初级证书是远远不够的。
皇族鬼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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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表》(若填写的有所在单位,需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
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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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就填自己取得的职称也可以,或者是直接填写自己在技术岗位的职位就行。例如,如果取得了中级工程师,则直接填写中级工程师。或者是如果是在技术工作中,处在会计岗位,则可以写高级会计等等。
累计聘用的时间,一般是指自己取得这个职称职务后所从事的工作年限。例如,本人如果在2022年5月取得了中级工程师的称号,那么到了2022年的5月,则累计的聘用时间就为一年。在累计工作年限里有一个规定,就是不满一年者,则不能算整一年。例如,2022年10月得到了中级工程师称号,则2022年4月需要填表,则聘任时间只能填零年。
拓展资料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中国从2022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共29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
1.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批准。委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制订有关条例及实施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职务的名称、档次(或等级)、适用范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评审和聘任办法、审批权限等,报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试行,经过一段实践,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后,报正式发布。
2.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务设置的意见,属于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各部门核准;属于地方的,由地方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3.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部门设置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另行规定,报批准。
丿完美灬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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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长思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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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86)职改字第56号的规定:
1、第三条 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2、第二条 会计专业职务,由各单位根据会计工作需要,在规定的限额和批准的编制内设置。
3、第四章 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
第十六条 各级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应根据会计人员的编制定员、专业职务限额比例、所担负的任务和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第十七条 聘任或任命会计专业职务,应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会计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议,确认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单位行政领导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的限额,在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未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得聘任或任命。
第十八条 各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平或担任高一级会计专业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在评审委员会成员中,具有较高会计专业水平的中、青年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九条 会计专业职务任期一般每任不超过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连任。在任期中工作成绩突出者,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合格,可在规定的限额内提前晋职。
第二十条 对由于专业职务名额的限制,未被聘任或任命的会计专业人员,各单位要区别情况,妥善安排。应允许和支持他们到其他单位任职,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专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任职会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记入档案,作为任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评议、聘任(任命)会计专业人员,应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各级领导要认真掌握有关政策,保护聘任(任命)单位和会计专业人员双方的权益。 对借聘任(任命)之机打击会计专业人员的领导,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取会计专业职务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