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东莞鼓励学初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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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不算)、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社保和居住证时间均可累计,即累计60个月可申请东莞户口,2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二、除了上面介绍的“两个五年”入户方式入户东莞,还可以采用“条件准入类”及“企业自评类”入户。
其中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的也可以);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必须可查)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必须可查)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自考本科不算,45岁以下)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40岁以下);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自考大专不算)学历的应届毕业生(40岁以下);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回归大学生,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
10、在东莞工作3年以上,总共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东莞做生意,办执照1年以上、依法纳税,公司5个人以上买了社保,社保交了6个月以上,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这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以上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PS:入户东莞3大基本条件:东莞工作、东莞社保、东莞居住证。
关注东莞入户,郭昭宾聊聊入户东莞那些事!
本科学历需要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或者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入东莞户口。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大人才政策,入户门槛进一步放宽。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等12项条件之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市民可提出入户申请。
可直接入户东莞的12类人才有以下: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扩展资料
东莞市针对高层次人才的落户政策主要是特色人才入户,即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经市审批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可落户我市。
根据《关于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政策举措的》有关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的工作要求,东莞市局专门为特色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实现了特色人才入户即来即办,当场即可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省内户籍的也可通过省内一站式迁移在3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为原户籍地迁出核准时限)完成迁户。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十二类人才可直接入户东莞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好,特色人才省内户籍迁移到莞仅需3个工作日
东莞塘厦镇共有9所公办学校,分别为:
小学
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小学
学校代码:2144016937
东莞市塘厦第一小学
学校代码:2144016936
东莞市塘厦第三小学
学校代码:2144016939
东莞市塘厦实验小学
学校代码:2144016935
东莞市塘厦第二小学
学校代码:2144016938
东莞市塘厦镇中心小学
学校代码:2144001890
初中
东莞市塘厦初级中学
学校代码:3144001888
高中(含中职学校)
东莞市塘厦中学
学校代码:3444000654
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
学校代码:34000554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至2022年底,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 (一)幼儿教育。
2022年,全市有幼儿园599所,其中公立集体办园163所,民办园436所,省、市一级幼儿园92所。3~6周岁在园(班)幼儿共156362人,入园(班)率达 02 %。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取消了学前班,实行六周岁入小学。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幼教师资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义务教育。
2022年,全市小学共有349所,在校生528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户籍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全市有初中1所,初中在校生184480人,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为15%,毕业率为78%。全市儿童少年在校生437人,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率分别为75%和1%。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7%、大专以上率为66%;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63%、本科率为%。
(三)高中教育。
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有67所,在校生1089人,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1所,在校生632人,中等职业学校26所(含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45727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有34393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有33215人,其中普通高中19792人,中等职业学校13423人。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6%。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的比例约为6:4。全市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7%、研究生率为55%;中职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为%、研究生率为94%。东莞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厚街中学、常平中学和塘厦中学等7所高中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1所,其中国家级重点10所,省级重点1所,重点中职学校在校生2万多人,占整个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的1%以上。开设的专业有电子、计算机、会计、金融、服装、家具、模具、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美术装潢、机械、商贸、旅游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其中有省级重点专业9个。全市有2个中职实训中心,即东莞理工学校的“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和威远职中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服装专业实训中心”。我们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及其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规划各中职学校主要骨干专业设置。我们积极推进小规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自2022年10月实施以来,共组织了七期联合办学,共有3317名中职学校学生参加了联合办学。支持和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我省东西两翼和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和培训。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积极鼓励学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扩大“订单式”对口培养,将企业的生产车间引进校园,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车间参加实践。目前,我市中职学校普遍与企业、行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同时,我们认真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会同门制定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案,2022年,共对28098名中职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发放了国家助学金4万元。
(五)成人教育。
2022年,全市有成人高等教育机构5所、乡镇化技术学校32所。全市32个镇街成校都建设成为市级以上示范性成校,31个镇(街)的成校分别与北京大学等37所高校联合举办成人本科、大专班,在学人数达到21000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有294个,各镇(街)成校和各民办成人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和新莞人培训,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和讲座,全年共培训各类在职在岗人员62万人次。全市共有27135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三位。被成人高校录取共20248人;共有53295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规模居全省第三位。
(六)民办教育。
至2022年底,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436所,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5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2所,多层次学校8所,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有15万,其中小学生18万,初中生万人,普通高中生65万,中职学生36万,民办中小学接收了大部分非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6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的5%。 近年来,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不断深化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东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家 “以县为主”的教育办学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市镇两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村级不再承担办学的责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东莞市委、市决定,从2022年1月起,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初中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经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小学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级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经费投入4亿元。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东莞市在2022年7月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22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15所,扩建12所,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22年前,将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将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截至2022年底,已有麻涌中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扩建规模已获市批复同意,7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已经上报市。停止了清溪、凤岗、桥头、横沥4镇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塘厦中学和常平中学面向以上4镇招收高一新生。
(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们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扶持引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22年,召开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年共清理整顿无证中小学(幼儿园)146所,全市基本消除了无证办学行为。制订并实施《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评定7所民办中小学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发挥民办学校奖励专项资金作用,开展先进民办学校评比,对20所以招收新莞人子女为主、规范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22年底,东莞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资金、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22年和2022年市财政共投入5亿元,对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2022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22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五)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教职工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部分镇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东莞市委、市决定,从2022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为此增加对镇(街)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09亿元。为使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东莞市委、市又决定从2022年9月起,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使全市教师工资统发机制更为完善,进一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一些镇(街)教职工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稳定了全市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六)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东莞市委、市决定从2022年9月1日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从2022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从2022年9月1日其,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七)积极探索解决新莞人读书的有效办法
东莞市按照“以流入地区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精神,并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采取在公办学校借读和举办民办学校的办法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各镇(街)都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量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经济负担,还规定经镇(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并到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的农业户口新莞人子女,其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按本市普通生书杂费标准收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办学校的质量,使之成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至2022年底,东莞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含民办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15万人中,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有21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小学生的8%。
(八)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市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2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在此基础上,2022年高考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高考总人数23632人,其中普通类19803人,高职类3829人。在普通类考生中,本科以上上线总数7035人,比2022年增5人,增幅7%;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总上线)人数15047人,比2022年增1772人,增幅3%。在普通类考生中,共录取16702人,录取率为3%,比全省平均录取率高13个百分点。本科层次录取8080人,专科层次录取8622人。高职类考生录取1414人,比2022年增408人,增幅6%,占全省录取总数的1/11。今年我市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为92人,升本科为43人,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分别排列第一、第二位。全市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53535人,每万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312人。 (一)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等级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特色学校建设以及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通过进一步探索建设优质学校的有效途径,强化优质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加强对优质学校建设成效的评估和对薄弱学校的整体改造,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提高省、市一级中小学比例,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化。
(二)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根据《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着眼长远,全面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点,整合原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建设,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按照全盘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计划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27所,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校舍及其设施建设。
(三)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深化职校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产教合作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办学创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教师编制标准配足、配齐、配好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和业务水平,积极培养“名师”、“名校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研究意识和能力较强、适应现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系,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转变教学与学习方式,继续改革考试与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创新学校体卫艺工作方法,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六)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强泛珠三角地区乃至国际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教育和人才的国际对话能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国际竞争的开放性人才。不断促进教育的地区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