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可以入户东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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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需要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或者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入东莞户口。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大人才政策,入户门槛进一步放宽。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等12项条件之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市民可提出入户申请。
可直接入户东莞的12类人才有以下: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扩展资料
东莞市针对高层次人才的落户政策主要是特色人才入户,即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经市审批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可落户我市。
根据《关于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政策举措的》有关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的工作要求,东莞市局专门为特色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实现了特色人才入户即来即办,当场即可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省内户籍的也可通过省内一站式迁移在3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为原户籍地迁出核准时限)完成迁户。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十二类人才可直接入户东莞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好,特色人才省内户籍迁移到莞仅需3个工作日
根据自己现有条件,选择合适的方式
如果你的社保、居住证累计时间都接近5年,那选择双五政策入户;
如果你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选择学历入户,大专学历要3年社保,或者是应届毕业生;
如果你有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选择技能入户,中级工需要3年社保,或者是省内职校、技校应届毕业生;
如果你有初级以上的专业资格,中专以上学历,选择职称入户;
如果你以上条件暂时都没有,考取初级职称入户最可行,软考信息处理技术员,就是其中一种获取初级职称的方式。
PS:入户何种入户方式,必须有东莞工作、东莞社保、居住证。
二、需要什么材料?
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迁入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资格资料:对应上面的入户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根据2022年东莞入户政策调整,东莞入户郭昭宾 总结的简洁经验版,希望能帮到你。
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
1、根据2022年2月2日东莞市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取消积分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作为入户条件)。
2、简单说,就是社保满5年,居住证满5年,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了,没有了年龄、学历、住房等方面的限制。(现在正式取消了积分入户,这个“两个五年”入户政策的详细实施方案,预计不用太久就会发布,请留意我们的文章。)
方式二
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扩展资料:
第四章 入户办理
第十四条 通过本办法申请入户,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自有产权居所单户;无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
第十五条 获得入户资格的人才,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分局提出户籍迁入申请。逾期未提出户籍迁入申请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第十六条 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第十七条 户籍迁入人员受辖区社区居委会管理,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报备辖区社区居委会。
任何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办理入户,不得收取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